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(FTC)联合22个州,把亚马逊告上了华盛顿州西区联邦法院。起诉书181页,核心指控只有一句话:亚马逊从2019年起在广告拍卖里悄悄塞了一层自己定的"软保留价",让本该是"第二价格拍卖"的Sponsored Products、Sponsored Brands和Display广告,变成了广告主几乎每次都要为自己最高出价全额买单的"第一价格拍卖"。这套操作跑了七年多,波及超百万品牌和卖家,其中50多万是中小企业。

第二价格拍卖的原理并不复杂:赢家只需要比第二高出价多付一分钱,这个机制的好处是鼓励大家诚实报价——你敢往高了出,因为知道最后不会真按这个数扣钱。这也是Google、Meta等平台早年通用的拍卖逻辑。FTC说亚马逊嘴上还挂着这套说法,实际上从2019年起在系统里加了一个内部文件称为"invented auction participant"的虚拟竞价者,专门把价格顶高。结果就是,广告主以为自己在跟真实对手竞价,实际上在跟亚马逊自己设的一道门槛较劲。

真正让这条指控立得住的,是FTC给出的一组时间轴:广告主支付自己全额出价的比例,2021年是三到四成,2022年跳到七成,2024年逼近80%。这不是一次性调价,是一条逐年上抬的曲线——这也是起诉书里最容易被误读的一个数字:它说的不是"广告费涨了80%",而是"八成时候你出多少就付多少",两者完全是两件事。

亚马逊拿出的反驳,回答的是另一个问题

亚马逊在官方博客里没有回避数字,反而给出了一组自己的统计:2024年约92%的中标广告并非出价最高者中选;2019到2025年,平均中标出价下降了约50%;经通胀调整后,2019到2024年的平均每次点击成本基本持平;靠相关性排序(不是纯出价排序),2021到2025年为广告主省下超过80亿美元

这组数字看起来足够扎实,但仔细看会发现一个问题:它证明的是"广告主整体上没吃亏",而FTC起诉的核心从来不是"亚马逊收多了钱",是"亚马逊有没有把真实的定价机制告诉广告主"。一个是结果层面的辩护,一个是披露层面的指控,两者可以同时为真——广告主整体ROI没受损,但拍卖描述和实际运作确实不一致,这两件事并不互相抵消。

  • 结论.这场官司的真正战场不是价格是否合理,是宣传口径和实际机制是否一致。

更狠的一条:如果广告主根本不会因为涨价而撤

起诉书里还有一条容易被忽略的指控:FTC称亚马逊在2023到2024年内部做过定价实验,发现广告主即便面对涨价,出价和预算也没有明显下降。如果这一细节能被证据支撑,意味着亚马逊不只是"隐瞒了机制",更接近"明知广告主对涨价不敏感,仍持续操作"——这比单纯的信息不对称更接近一种蓄意利用需求刚性的定价行为。这一层内部实验证据,是原始报道里完全没提到的部分,也是后续证据披露(discovery)阶段最值得盯的东西。


这场官司走的是消费者保护法,不是反垄断

值得澄清的一点:这次FTC援引的是《FTC法》第5条"不公平或欺骗性行为",各州跟进的是本州消费者保护法——这条路径和此前针对亚马逊的反垄断诉讼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战场。反垄断打的是"市场支配地位是否被滥用",这次打的是"你对外说的和你实际做的是不是一回事"。这也意味着,就算FTC赢了,能拿到的更可能是禁令、罚款和披露要求,而不是外界想象中"数百亿美元赔偿"那种量级。

拿行业里其他平台做个对照更能看出亚马逊的位置:Google Ads公开披露了自己的"Ad Rank阈值"机制,没有合格竞争对手时按保留价收费,规则写在支持文档里;Walmart Connect把自己的机制称为"高级第二价格拍卖",披露程度介于两者之间。亚马逊此前对"软保留价"和"虚拟竞价者"这类细节,基本没有公开说明——这个透明度落差,很可能是本案对亚马逊最不利的一点。

保留价本身合法,秘密植入才是问题所在。

对超百万广告主来说,眼下能做的不多:官司还在起诉阶段,没有退款或信用机制落地。真正该盯的是discovery阶段能不能挖出更多内部文件,尤其是那份定价弹性实验的原始数据——它决定了这场官司最终会停在"披露不足"的行政罚单,还是升级成一次改写零售媒体广告行业披露标准的判例。